资料图:患者在医院治疗。 徐兰青 摄
平均降幅55%!
中新财经从国家医保局获悉,1月11日,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在四川开标,产生拟中选结果。拟中选产品平均中选价格降至900余元,与集采前中位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5%。
本次集采汇聚全国近1.8万家医疗机构的需求量,达287万套种植体系统,约占国内年种植牙数量(400万颗)的72%,预计每年可节约患者费用40亿元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中选企业既包括一些知名国际企业,也包括威海威高、常州百康特等国内企业。1.4万家民营医疗机构也积极参加此次集采,占医疗机构总数的80%。
另外,本次集采还纳入了四级纯钛及钛合金2种材质性能更好、临床认可度更高的种植体,并覆盖了口腔种植体其他耗材部件,能够满足绝大多数临床使用需求。
这对不少饱受牙病困扰的人来说,无疑是个喜讯。
有网友表示,“时间刚刚好,过几个月要去种牙”,“价格减半的话,我考虑种一颗”。
此前,中新财经记者浏览北京多家口腔医院、诊所收费信息,根据种植体的不同,价格分为多档。来自韩国、美国的进口种植牙收费多在1万元以下,瑞士ITI种植牙价格集中在一万两千元以上,最贵的一款是ALL-ON-FOUR美国ET种植牙,标价高达11万。
最终支付价格多少钱?
不过,种植体系统拟中选价格“大跳水”,患者能否以中选价格用上集采中选的种植体产品?
国家医保局提供的信息显示,集采前价格较高的士卓曼、登士柏、诺保科种植体系统从原采购中位价5000元降至1850元左右,市场需求量最大的奥齿泰、登腾种植体系统从原采购中位价1500元左右降至770元左右。
对此,省际联盟联采办负责人表示,在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分开计价收费,医用耗材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中选价格就是患者最终向医院支付的种植体价格。在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允许民营医疗机构在种植体中选价格基础上加成一定比例。
该负责人同时称,为保障患者知情权、提高透明度,引导患者作出适宜选择,本次集采中选价格将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省医保局官网也将长期公布种植体集采中选价,方便患者对比民营医疗机构加价幅度,引导患者前往价格合理的医疗机构就医。
省际联盟联采办负责人还明确,将对价格虚高、收费不合理、虚假宣传的医疗机构予以公开曝光,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真正让患者享受到集采降价实惠。
资料图:在2020年服贸会服务机器人专题展区,口腔种植手术机器人吸引参观者。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种植一颗牙整体费用有望减半
口腔种植的费用大致分为种植体、牙冠和医疗服务三个部分,这也是医保部门开展口腔种植价格综合治理的着力点。
省际联盟联采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四川医保局将于近期率先开展牙冠竞价挂网,促使牙冠价格更加透明合理,其他省份将及时跟进联动四川的牙冠挂网价格。
“种植牙除了材料本身价格高,真正高的是附加值。”有业内人士曾向记者表示,服务性收费标准若无政策性压低,难以明确整体的降价幅度。
省际联盟联采办负责人称,各地医保部门正在按既定目标同步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通过发挥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之“锚”作用,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合理定价。通过以上多项治理措施,预计种植一颗牙的整体费用(含医疗服务、种植体和牙冠)有望降低50%左右。
该负责人表示,这只是平均价格降幅。具体情况中,如果原来价格较高的降幅将更为明显,原来已经平价种植的也将有所降价,总体看群众费用负担将显著减轻。
据介绍,预计本次种植体集采结果及竞价后的牙冠挂网价格将于2023年3月下旬到4月中旬在各省陆续落地实施,届时各地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也调整到位,患者将全面享受到降价后的种植牙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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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即日起废止******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通知要求,准确把握“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精神。3年来,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时因势优化调整行业疫情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取得积极成果。 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的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 通知明确,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实施“乙类乙管”,不是放开不管,而是强调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人员有序流动。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疫情严重期间,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应对、果断干预、科学处置。 通知指出,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健康管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引导全行业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的科学性和必要性,筑牢群防群控基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引导。 强调“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引导工作人员、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坚持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开展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醒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 通知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组织落实好“乙类乙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要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还表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附: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废止目录 一、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二、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三、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五、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 六、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订版) 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版) 八、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