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两会启幕 拼经济、强科创、抓教育等成热词******
中新网杭州1月11日电(郭其钰)1月11日,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开幕前举行“委员通道”集中采访活动,5位政协委员走上通道畅谈履职心声,传递民情民意。由此拉开了今年浙江省两会的序幕。
在经济大省浙江,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和最大优势。作为民营企业家,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锦华对浙商精神颇有感触。
“我来自浙商家庭,父母是创一代,我是创二代,老一辈浙商敢闯敢干敢试的拼搏创新精神时刻激励着我,他们的创业精神和家国情怀已融入我血液之中。”吴锦华说。
当前,民营企业如何提振信心、抢抓机遇、拓展市场?吴锦华以万丰集团为例介绍,近年来该企业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建设智慧工厂,实现数据信息系统纵向集成,产品生产周期由原来45小时缩减为15小时。
信心贵比黄金。目前,浙江组织千团万企“出海”抢订单、拓市场,这让吴锦华对民营经济发展充满信心。“我们也有很多海外客户,他们春节后也要来浙江走一走、看一看,订单意向强烈。”
科技是国之利器,国家赖之以强,企业赖之以赢,人民生活赖之以好。
浙江省政协委员、西湖大学副校长仇旻介绍,西湖大学作为一所新型研究型大学,成立4年来引进211位世界一流科学家,包括建立了一支以20余名国家和省级特聘专家为核心的微纳光电系统研究团队。
“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对科技创新表现出极大热忱,许多地方向我们表示了合作意愿,共同提升科技产业的集聚力和竞争力。”仇旻认为,党委政府的格局、眼光、魄力,加上浙江发达的民营经济和市场力量,将不断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其表示,西湖大学将直面国家和地方核心战略需求,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西湖大学的每一位教授、每一个人都像一粒光子,不断集聚、激发,为科技创新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前不久一个朋友电话咨询,他的孩子后年上小学,他说在大家的认知中,感觉家附近的小学不够优秀,咨询有什么渠道可以到所谓的‘更优秀’学校。”这是浙江省政协委员、杭州第十四中学校长陈利民在“委员通道”上讲述的故事。
教育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当前,教育基本均衡——有学上的问题基本解决,教育优质均衡——上好学校的品质追求呼声日隆。
陈利民介绍,杭州一方面通过区域集团化办学,在理念、师资、课程、文化等方面深度融合,在高水平动态发展中逐步缩小区域和学校间发展差距。另一方面探索创新合作共建办学机制,通过管理共进、师资共育、教学共研、资源共享、学生互动等方式,加大名校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在陈利民看来,“上最合适的学校,上家门口的好学校”,这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题中之义,也是对“教育共富”最朴素的理解。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如何更好履职也是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当日“委员通道”上,浙江省政协委员、衢州市政协主席方健忠介绍,衢州一方面让委员走进基层、走进群众,当地1708名省市县三级政协委员全部下沉到乡镇的委员履职小组,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另一方面让群众就近参与和充分表达,衢州103个乡镇(街道)实现“民生议事堂”全覆盖,95%以上村(社区)设立了“协商驿站”,协商平台搭到了群众家门口。
市县政协“开门是群众,出门是基层”。浙江正不断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浙江省政协委员,丽水市畲凤非遗工坊主理人、畲凤民族服饰展示馆馆长兰金美。 张煜欢 摄临近春节,浙江省政协委员,丽水市畲凤非遗工坊主理人、畲凤民族服饰展示馆馆长兰金美,将一只融合了畲绣技艺的“民族团结兔”带上了“委员通道”。
两年前,她在丽水古堰画乡开设了畲凤非遗工坊。兰金美表示,“这间小小的非遗共富工坊,不仅是姐妹们聚会交流、手工制作的地方,也是传播民族文化、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精神家园。”
“作为一名非遗传承人,让文化融入日常,让传统接轨现代,把民族的变成世界的,这是我一直的追求。”兰金美说。(完)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